当我们到日本工作就职时,就与日本人一样,平等适用包括劳动基准法、最低工资法在内的劳动关联法规。
在签订合同前,无论是雇佣者还是被雇佣者都要明确自己的权利。
01、解雇预告
解雇员工时,原则上必须提前30天以上预告。
预告期不足30天解雇时,雇主必须承担30天不足天数的平均工资(解雇预告补贴)。
但是,因自然灾害或其他正当理由,导致公司业务无法继续经营、或者因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的解雇,不在此范围内。
02、工作时间
日本的法定劳动时间是一天8小时、一星期40小时,部分行业是一星期44小时。
法定休息日是每星期1天以上或每月4天以上。
03、最低工资
雇主必须向员工支付法定最低额以上的工资。
最低工资由最低工资法规定,地区之间有差异。
比如,2015年10月1日后,东京都的最低每小时工资从888日元上调至907日元。
04、加班工资
要求员工延长法定劳动时间或在休息日上班,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。
对于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员工,必须支付正常劳动时间或劳动日工资25%以上的加班工资。
对于在法定休息日上班的员工,必须支付35%以上的加班工资。
另外,对于深夜(下午10点以后至上午5点以前)上班的员工,也必须支付25%以上的加班费。
外国人劳动者,即使是不法就业者,也适用劳动基准法中关于劳动时间和休息日的相关规定;也可以享受法定劳动时间、休息日、节假日和有薪假期等的法定保障。
因此,如果在法定时间外或在深夜提供劳务或在休息日上班的情况,应该得到最低25%或35%的加班补偿。